文/朱昌俊
8月28日,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
根据教育部数据,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由2011年的62.3%提高到2021年的88.1%,应该说学前教育已实现基本普及。在这种情况下,出台专门的学前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很有必要。事实上,早在2020年9月,《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就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今三年过去,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初次审议,意味着立法进程再往前迈出了实质性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