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10月25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被处以罚款8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对其分支机构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1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10月25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被处以罚款8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对其分支机构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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