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楼市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包括加快推动实施自治区楼市政策、实施利差补贴政策、鼓励推广预抵押登记政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加大对多孩家庭购房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支持居民换购住房、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实施精准供地、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等十三项内容。
《通知》提到,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各地(市)结合实际,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以点带面”的原则,对新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优质地块,积极试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对试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项目,依法享受现行国家和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