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意味着医保监管对象将由机构延伸至个人。
9月27日,国家医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表示,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解决医保基金监管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依然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传统监管模式只能处罚医药机构、无法‘监管到人’‘处罚到人’是重要原因。”颜清辉表示,通过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具体责任人,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记分管理,突出了监管的精准性,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能有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现象,同时也是对遵规守法的医务等相关人员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