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盟对中国装饰纸行业双反调查的初裁结果出炉,受到行业关注。
据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装饰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企业征收31.0%~34.9%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中,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旺科技”)为34.9%,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为31.0%,其他合作企业包括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和费利克斯舍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均为33.6%、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34.9%。
早在2024年6月1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装饰纸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