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60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C 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 类) ,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DN200管径以上(含本数)的给水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1)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若提供的业绩为给水厂站工程、综合工程或其他行业工程,规模以给水管道工程部分为准。 3)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项目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 (时间为:2024年8月) 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资料为准) 。 3.1.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投标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与企业库信息库中的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 具体详见附近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60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