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购买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企〔2013〕13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期间、对象和标准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开具发票日期为准),购买省内生产,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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