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现代服务业,鼓励旅游行业品牌创建,为我区争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先行示范区提供支撑,根据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镇海区旅游发展扶持资金使用效率和针对性,结合镇海实际,特制定《镇海区旅游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意见,具体如下:一、获评单一级别旅游品牌的,仍按原文件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获评范围包括:
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现代服务业,鼓励旅游行业品牌创建,为我区争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先行示范区提供支撑,根据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镇海区旅游发展扶持资金使用效率和针对性,结合镇海实际,特制定《镇海区旅游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意见,具体如下:
一、获评单一级别旅游品牌的,仍按原文件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获评范围包括:旅游风情小镇、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产业示范区、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休闲旅游示范村、生态旅游示范区、养老养生、中医药、体育、百县千碗、红色、工业、研学等各类旅游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