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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上午,扬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扬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姚江潮发布解读《扬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助理、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处长李志勇主持,市环保局土壤处处长朱华伟参加会议。
《扬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是土壤污染防治事业的里程碑,是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新征程。
《方案》提出了2018年、2020年、2030年、本世纪中叶等4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