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这次对2012年版《马鞍山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认定办法》修订,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是适应畜牧业发展形势的需要。近年来,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已被各级农业部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农
一、起草背景
这次对2012年版《马鞍山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认定办法》修订,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是适应畜牧业发展形势的需要。近年来,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已被各级农业部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农业部确定的“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粪污无害化”的标准化示范场的建设内容已被广大养殖场户认可,因此我市原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内容“ 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防疫严格、设施齐全、治污达标、管理科学、示范有力”也要和农业部、省农委保持一致;同时在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等方面也要进一步进行规范,提高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是不同层级标准化示范场养殖规模梯次建设的需要。 2012年版《马鞍山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认定办法》确定的市级示范场的养殖规模和省级示范场养殖规模相同,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养殖规模上的无差别不利于提高养殖企业的创建积极性,也使我市和其他市相比市级示范场创建数量偏少,畜禽养殖标准化率偏低,不利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的创建。
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