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2〕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7号)要求,为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推进,决定建立湖州市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金长征
副组长:董立新
成员:陈亚明(市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2〕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7号)要求,为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推进,决定建立湖州市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金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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