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旅发﹝2014﹞330号各区县旅游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旅游景区导游证识别系统终端POS机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游客、导游人员和旅游景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旅游,特制定《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景区导游证识别系统终端POS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4年12月1日
京旅发﹝2014﹞330号
各区县旅游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旅游景区导游证识别系统终端POS机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游客、导游人员和旅游景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旅游,特制定《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景区导游证识别系统终端POS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