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第三十三个全国助残日,帮助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残疾劳动者求职就业
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税〔2020〕1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