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发布的《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一季度“全力拼经济、冲刺开门红”若干举措的通知》因上级部署一季度“冲刺开门红”需要即时制定,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无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特此说明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15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宿州市自筹资金项目共安排项目38项。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参照《宿州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实事求是落实自筹经费,并单独建帐,专款专用;要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等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时进行验收或结题,提交相关研究成果报告。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