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根据国家《“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宁波市第三轮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精神要求,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特殊教育普惠、融通、优质、高效发展,区教育局等七部门拟定了《鄞州区第三轮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传真:891894372.电子邮箱:yzjyj@nbyz.gov.cn3.联系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3115办公室4.联系电话:89189427;联系人:张文珍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5日。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