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撤销五指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的通知》(五编〔2018〕8号)、《关于五指山市第二小学并入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的批复》(五编〔2014〕1号)、《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教育扶贫移民乡镇中学撤并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字〔2009〕25号)要求,撤销五指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将五指山市第二小学撤并至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五指山市水满初级中学撤并至五指山市水满中心学校、五指山市南圣初级中学撤并至五指山市南圣
根据《关于撤销五指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的通知》(五编〔2018〕8号)、《关于五指山市第二小学并入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的批复》(五编〔2014〕1号)、《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教育扶贫移民乡镇中学撤并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字〔2009〕25号)要求,撤销五指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将五指山市第二小学撤并至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五指山市水满初级中学撤并至五指山市水满中心学校、五指山市南圣初级中学撤并至五指山市南圣中心学校。现拟向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五指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的资产和债权债务由中共五指山市委党校承接,五指山市第二小学、五指山市水满初级中学、五指山市南圣初级中学由并入单位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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