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昌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失效的通告
- 2025-08-08 10:00:35上传人:暮雨**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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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昌邑区农村
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失效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现对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情况如下:
因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已完成,《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昌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吉昌政发〔2013〕109号)已到年限,文件已失效,现予以通告。
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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