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市建设、四链融合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深圳市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于2023年3月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拟按程序先行废止《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5年9月26日起至10月31日止),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23号3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空间保障科收),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8821045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工作邮箱gxjxjy@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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