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印发《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相较于2012年9月颁布的《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规范条件》对环保标准、装备技术、生产规模、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符合行业可持续发展、产能整合升级的大趋势。以下是2016年我国再生铅行业政策分析:
具体来看,与《准入条件》相比,《规范条件》对不同工艺设置了不同的规模要求,且生产规模适当提高。新规明确要求,废铅蓄电池预处理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以上,预处理-熔炼项目再生铅规模应在6万吨/年以上。而原《准入条件》是统一规定“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单系列生产能力)”。
其次,《规范条件》新增了对预处理产物利用方式、配套环保设施和技术的要求,量化了对回收环节的约束,比如“废铅蓄电池破损率不能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