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我们要求它要履行主发起行的职责,切实履行大股东的相应职责。报告大厅小编获悉,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家数达到1519家,其中64.5%的村镇银行设在中西部地区。经过十年的发展,村镇银行的资产规模已突破万亿,达到1.24万亿元。贷款余额是7021亿元,其中农户及小微企业的贷款合计是652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3%,5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达到了80%,户均贷款41万元。
村镇银行不同于银行的分支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要为所设立的村镇银行提供专业的人才、金融产品研发,科技支撑,资金的清算以及后续的培训等等一系列的系统性支持。也要加强对所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并表管理,也要输出它自己比较成熟的风险管理理念、管理机制以及相应的技术手段。主动承担流动性支持的义务和重大风险牵头处置的责任,促进村镇银行的稳健持续的经营。
在民间资本的进入方面,记者发现,银监会一直积极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