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环保行业专题报告:寻找下一个“水务”:探寻垃圾焚烧发电分红潜力

  1. 2024-01-17 08:05:56上传人:In**迁就
  2. Aa
    分享到:
结合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运营稳定、现金流充沛、资本开支下降等特点,本文将深入探寻行业潜在的高分红、高股息机遇。垃圾焚烧:专业化、双密集、垄断性:垃圾焚烧发电主要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入主要来自发电收入(占比约65-75%)和垃圾处置费(占比约25-35%)。对于A股上市公司,一般要求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需

  • 引言
  • 1 垃圾焚烧:专业化、双密集、垄断性
  • 2 投产高峰已过, “运营为王 ”开启
  • 2.1 行业步入成熟期,关注项目运营能力
  • 2.2 增量项目竞价上网, 绿证交易有望保障盈利
  • 3 垃圾焚烧发电助力 “双碳 ”经济
  • 3.1 热电联产具有经济和生态效益
  • 3.2 打造资源 节约 集约型 “ 无废城市 ”样板
  • 4 探寻垃圾焚烧发电分红潜力
  • 4.1 存量阶段:盈利稳定、现金流好转、资本开支减少
  • 4.2 多因素叠加,垃圾焚烧有望成为下一个 “水务 ”
  • 5 投资建议
  • 6 风险提示
  • 插图目录
  • 表格目录
  • 行业专题研究 /电力及公用事业
  •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5
  • 图4: 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 商业模式图
  • 资料来源: E20,民生证券研究院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入主要来自发电收入(占比约 65-75% )和垃圾处置费
  • (占比约 25-35% ),项目筹建及建设期一般需要 18-24 个月。对于 A 股上市公
  • 司,一般要求项目的 内部收益率需达到 8%及以上 。单个项 目的质量受多方面影响,
  • 主要参考以下几类因素:项目所在地(影响垃圾热值、垃圾处理量及处理服务费回
  • 款情况)、项目规模及总投资额、垃圾处理服务费、红线外投资比重及能否实现热
  • 电联产等。
  • 发电收入由当地 燃煤 发电 标杆电价、省补、国补 三部分组成,在回款能力方
  • 面,前两者由电网支付,回款较快。国补部分需要项目进入补贴目录,一般项目运
  • 营一段时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进入补贴目录,前期运营产生的国补部分金额一
  • 次性补贴完成。垃圾处理费受当地经济条件及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经济发达地区及
  • 省会级城市项目回款情况较优,中西部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回款情况较慢,对项
  • 目的现金流产生较大压力。
  • 在税费方 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及增值税 100% 即征即退,
  • 发生的增值税缴纳退还后计入其他收益。
  • 表1: 垃圾焚烧发电收入构成分析
  • 收入构成 价格标准 付费单位 结算方式 资金来源
  • 垃圾处置费 70-80 元/吨 环卫 /城管部门 月结 /季结 地方财政收入
  • 电费 吨垃圾折算上网电量为 280 度,执行全国统一补贴价 0.65 元/度,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 其中:当地燃煤标杆电价 0.25 -0.45 元/度 当地电网 月度结算 电力消费
  • 省补 0.1元/度 省级电网 季度或半年结算 电力消费
  • 国补 补齐 0.65 元/度差额 财政部 进入补贴目录后,原则上实行按季拨付、年终清算 电网公司
  •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民生证券研究院
  • 支 付 上 网电 费
  • 和部分补贴
  • 上网发电
  • 自有资金
  • 融资
  • 特许经营协议
  • 支付处理贴费
  • 招投标
  • 设置保底量
  • 授权
  • 出资 出资
  • 指派
  • 地方环保平台
  • 相关机构 地方政府
  • SPV 公司 社会资本方
  • 监管考核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银行等金融机构 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
  • 地方电网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立即订阅

还剩27页未读,订阅即享!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In**迁就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3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