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其中一种及以上车型培训条件且具备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知识培训能力培训机构的公示(第四批)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一、经县级复核,全市第四批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其中一种及以上车型培训条件且具备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知识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名单:嵊州市高硕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普通机动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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