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和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信息产业部(颁布单位) 20041215(颁布时间) 20041215(实施时间) 工商市字[2005]6号(文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和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影视局(厅)、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自2003年10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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