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通告(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贺明汽车饰品经营部)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贺明汽车饰品经营部进行税务文书送达,因上述公司在原址查无此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联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上述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贺明汽车饰品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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