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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行业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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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行业研究是指对行业本身进行深入分析和调查的过程。它旨在了解和评估水资源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规模、竞争态势、关键成功因素、供应链结构等方面的情况。 水资源行业研究可以帮助投资者、企业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更好地理解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经营和政策选择。 水资源行业研究通常包括收集和分析大量数据、进行市场调研、进行竞争分析、跟踪监测行业动态等工作。相关报告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黄河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2〕246号德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报德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请示》(德政呈〔2022〕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德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方案》实施要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为主线,通过加快“水系连通”等工程建设,用足用好当地水资源,加大长江水、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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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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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黄河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2〕244号东营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报审批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请示》(东政呈〔2022〕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营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方案》实施要以“保障用水、全面节水、科学配水、强化管水”为途径,明确机制建设、节约用水、水源置换、产业升级等方面治理措施与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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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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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黄河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2〕247号滨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准滨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区治理方案的请示》(滨政呈〔2022〕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滨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方案》实施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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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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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烟台市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烟台市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烟发改价格〔2022〕338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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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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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 | 《烟台市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 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税务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对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出部署。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省部署要求,结合烟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对水价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起草了《烟台市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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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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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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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和实施细则的函

    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和实施细则的函(苏商开发〔2020〕3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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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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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宿迁市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泗阳经济开发区、泗洪经济开发区、宿城经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现将《宿迁市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做好入园项目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的服务保障工作,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成果应用情况,市各主管部门将根据《指南》试行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附件:1.宿迁市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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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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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规范做好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建德市各取水户:根据《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2号)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费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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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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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明区水务局关于光明区2021年资源公报的公告

    现将光明区2021年水资源公报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光明区水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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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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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布环北部湾广西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的通知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市人民政府:围绕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的“工程2023年1月20日前取得水利部可研审查意见、2月20日前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可研批复、上半年实现开工”三大目标任务,项目法人广西水利发展集团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工程需向公众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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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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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法规公文 市府办文件 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3-533033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成文日期 2022-12-31 发文日期 2023-01-03 15:31:10 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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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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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资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没有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治水兴水管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我国水治理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指出了“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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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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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资源配置工程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的通知》

    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支撑水资源配置工程的科学决策,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要以促进水资源科学利用与节约保护为主要目标,在认真审查水资源配置工程取用水规模合理性的基础上,做好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资源刚性约束审查,重点审查与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河湖生态流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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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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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厅:《四川省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解读

    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 《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3年1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1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我省首部水资源调度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为水资源统一调度配置提供了制度保障,标志着四川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四川是水资源大省、千河之省,水资源总量较为丰富,但时间上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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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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