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药监药流〔202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宁德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
071药品零售行业研究是指对行业本身进行深入分析和调查的过程。它旨在了解和评估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规模、竞争态势、关键成功因素、供应链结构等方面的情况。 药品零售行业研究可以帮助投资者、企业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更好地理解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经营和政策选择。 药品零售行业研究通常包括收集和分析大量数据、进行市场调研、进行竞争分析、跟踪监测行业动态等工作。相关报告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药监药流〔202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宁德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
071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规范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经营行为,统一监管标准,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成都市实际,完成了《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企业单位及个人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3年1月28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成都市
0112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告 (2022年第10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5178875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
0134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告 (2022第20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0592-5383516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006
0105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2022第2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因企业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部分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申请换证,我局依法办理了以下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现已注销并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592-5383516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006
0151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换发公告 (2022第2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福建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准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0592-5383516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006
0145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证换发公告 (2023年第4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准予核发、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6800677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0114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2023年第5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因企业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部分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申请换证,我局依法办理了以下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
0141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证核发、换发公告 (2023年第4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准予核发、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6800677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0150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告 (2023年第5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0 厦
0177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告 (2023第6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688006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 邮 编:361102 厦门市市场监
0102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告 (2023年第5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0 厦
0185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告 (2023年第3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0592-6688291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3
0155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药监局《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指导意见(试行)》要求,配套《台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规定》,顺应我市医药经济形势,提升行政办事效率、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制定了《台州市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程序(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7月21日为规范台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许可和办事流程,颁布了《关于印发台州市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办事
0100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药监局要求,以顺应我市医药经济形势,推动行业健康、有序、高速发展,我局制定了《台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规定(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7月21日为规范台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许可和办事流程,颁布了《关于印发台州市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办事程序的通知》,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变革,当时的政策很多已难以适应现在药品零售的需要,特别
091A:糖尿病用药产业的代表性企业包括诺华(Novo Nordisk
A:在非晶合金变压器领域,一些新兴技术和创新值得关注,包括:1.
A:铁路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对行业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1. 提高效率
A:目前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产业中的主要市场参与者包括以下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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