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2022年半年度报告
- 2022-08-31 15:56:07上传人:Lu**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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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 袁宏明 董 事
- 弃权原因:《潍柴动力 2022 年半年报全文》提及:“陕重汽成立时,……,陕汽集团重型汽车
- 整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资质应当由陕重汽继受,但由于‘德隆系’危机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尚未
- 完成资质的变更手续。陕汽集团承诺配合上述资质依法变更事宜”,该内容披露有误。主要原
- 因为: 1.陕西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陕汽集团”)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
-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两次报送了相关请示,均未取得批示; 2.生产资 质属于国
- 家行政许可行为,除法定可转让的情形外均不可转让、出资,且生产资质不属于上述例外可转
- 让的情形,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承诺函自始无效。
- 针对董事袁宏明先生的上述理由,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成员一致认为:
-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有关陕汽集团重型汽车整车产品生产资质依法变更至陕西重型汽车有
- 限公司(下称“陕重汽”)事宜的承诺披露内容准确无误。该等披露事项在公司 2007 年 A股
- 上市文件中及其后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至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
- 均经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审核,并签署 确认同意书面意见。
- 根据 2002 年陕重汽注册成立时的合作背景及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原湘火炬”,
- 已由公司吸收合并承继权利)与陕汽集团签订的《合资协议》《合资合同》的约定, 2007 年公
- 司首次发行 A股上市暨吸收合并原湘火炬时陕汽集团作出的承诺,以及 2014 年陕汽集团对中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作出的书面回复,陕汽集团自始认为其
- 名下重型汽车整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资质应当然由陕重汽继受,且自始不可撤销地承诺依法在具
- 备条件时将其名下重型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变更至陕重汽,该等事实一直存续且陕 汽集团一直负
- 有合同承诺法律义务,陕汽集团承诺自始有效。
- 董事袁宏明认为本报告重要事项中相关承诺事项披露有误,未签署书面确
- 认意见,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曲洪坤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
- 主管人员 )曲洪坤 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目录
-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文本;
- 四、报告期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 五、在香港证券市场披露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六、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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