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在2016年出台了深港通之后,2017年将进一步探索开放债券市场,准备在香港和内地试行债券通,允许境外资金在境外购买内地的债券。
债券通将为内地资本市场发展迎来又一大突破,也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连通内地市场和国际市场门户的优势地位。将在两地监管当局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债券通准备工作,并在未来适时由相关各方公布更多细节。
境内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是一个有序推进、不断提升的进程: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政策,始于2010年8月人民银行允许境外三类机构(境外央行、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和参加行)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政策试点,后将投资主体扩展至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QFII),以及主权财富基金、国际金融机构和境外保险公司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