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是农业风险分散的重要工具。它为推动农业体制改革,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陷入了困境。其突出矛盾表现在广大农民迫切需要农业保险的保障而各商业保险公司却不愿涉足该领域。近20多年来,我国的农业保险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国部分地区发展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现对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进行分析。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只是在局部地区进行了零星的试点,没有形成大的气候。我国正式的农业保险应该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0月20日成立。次年,在山东商河、重庆北碚以及北京远郊试办牲畜保险;在江苏南通、陕西咸阳和北京远郊试办棉花保险。1951年在个别地区试办了油菜和水稻保险。1952年牲畜、棉花等农业保险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地。1953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开始,按照国家指示除东北地区外全国基本停办了农业保险。195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又恢复办理农业保险。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保险,经历了起起伏伏,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影响,主要是学习的苏联模式。尽管当时的保险模式还不规范,但不能否认,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我国农业保险的开办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巩固土地改革的成果,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0年首先在北京郊区、山东高河试办牲畜保险,但这时候的农业保险更多的是一种政策性的安排。2016-2021年农业保险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表明,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保险是从1982年开始的,迄今已经有30年的历史。期间,农业保险主要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原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经过30年的发展,农业保险的总体规模、经营范围、业务种类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壮大,在1992年达到顶峰,农业保费收入达到8.71亿元,之后又有所下降,但总体来说农业保险的规模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