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汽车讯,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官网获悉,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11月9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139,452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05年5月31日至2011年7月24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318i、320i及325i汽车,共计89,309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05年1月14日至2011年7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318i、320i、325i、330i、335i及M3汽车,共计50,14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