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长江保护法后,中国又一部流域法律出炉。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有法可依。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指出,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是水资源短缺、最大的问题是生态环境脆弱、最大的威胁是洪水、最大的短板是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最大的弱项是民生发展不足。为此,黄河保护法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针对黄河流域各种特殊问题,对特定区域、特定问题规定特别制度措施。
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问题,黄河保护法主要从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和加强污染防治两个方面,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