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14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通告明确,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工信部网站14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通告明确,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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