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重拳整治非法集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不得含“金融”、“理财”等字样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并进一步细化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措施。其中,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

  《细则》明确,市政府对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依托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全市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有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防范方面,全市各级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各区县政府应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经营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经营行业标签

叶落**满天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