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西2023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开工)目标任务165766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3286套(间)。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筹集)目标任务为596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为1245个小区、375652户、25066栋、3718.28万平方米;改造完工任务为1062个小区、343420户、18711栋、3295.7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31973套,基本建成任务64004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72279户。
江西要求,2023年8月底前,各市、县2023年度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新建(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就地建设的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具备条件的市、县要力争早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