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南处罚〔2023〕粤海11号)。深圳市都安全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显示,深圳市都安全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广告违法行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600元。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