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做客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设上,将健全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机制,加强与辩护律师、值班律师的沟通,平等、充分开展量刑协商,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推动完善立法,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科学性、规范性。
自2018年底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至今,已满四年,制度运行取得了哪些成效?
苗生明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面稳定适用,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明显。制度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2022年1月至11月达到90%以上,一审上诉率3%,低于其他刑事案件28.2个百分点,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二是制度规范体系初步形成,综合带动效应明显,刑事诉讼理念、诉讼结构、诉讼模式发生重大变革。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带动下,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和解、企业合规等政策制度蓬勃发展,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三是检察主导责任得到强化。以量刑建议为例,2022年1月至11月,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6.5%,采纳率为98.4%,有效凝聚了控辩合意,提升了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