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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 需谨慎购买

  2月20日,据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市场上存在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的现象,为规范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监管,引导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槟榔及槟榔制品消费提示。

  提示显示,国家卫健部门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不应按食品对槟榔进行销售监管”;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电商平台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制品,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制品可食用;消费者需谨慎购买消费,如果发现有商家按照食品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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