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将进一步扩围。
今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通知》称,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高的品种要持续挤压价格水分;由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江西牵头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同时,省级层面应针对“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