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此举有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性,更好地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人民银行将进行分支机构改革,从现行的大区分行将回归到省分行制度,同时,不再保留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地(市)中心支行。
根据方案,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牌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