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180万经营贷转还房贷 借款人被判10日内还款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广州市法院3月1日公示,某银行起诉借款人,使用经营贷180万元转还房贷,最终借款人被法院判处10日内偿还银行本金18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

  近期,个人住房“申请提前还贷”需求旺盛,社会上一些不法资金中介机构以帮助“提前还贷”“转贷降息”为名,诱导金融消费者用经营贷、消费贷置换房贷甚至违规办理转贷业务。记者调查了解到,有中介采取抵押房产的方式,先予消费者放款偿还房贷,此后办理经营贷回款,收取高额中介费,且中间存在较大风险。

  各地银保监局近日提醒转贷风险,例如贷款违约风险、高额收费陷阱、违规骗贷风险、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等,消费者要谨慎对待。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经营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经营行业标签

Fl**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