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广州市监局关于餐饮单位禁用亚硝酸盐、加强醇基燃料管理等风险警示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四川某地发生游客误饮醇基燃料造成人员伤亡中毒事件。为进一步防止误食亚硝酸盐、误饮醇基燃料等导致中毒事件发生,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风险警示如下:

  一、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加工制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标签标识和贮存管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的情况,严禁食品贮存区、食品加工场所、就餐场所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散装白酒应从合法渠道采购,索证索票,做到来源可追溯,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盛装容器外应张贴标识标签区分。

  二、餐饮单位尤其是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如确实需要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的,应指定专人保管,不得与食品混合存放,并加入颜色进行警示;要做好“醇基燃料,严禁饮用”“有毒燃料,不可食用”等醒目标签标识,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饮用而导致发生中毒事件。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餐饮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餐饮行业标签

Na**幼稚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