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工作微信号归谁?在工作微信号遍地开花的今天,这个问题真切地出现了——
广州互联网法院5日通报称审结了一宗案件,在该案中,离职员工认为自己为养护工作微信号付出了努力,且添加了亲戚朋友,包含个人隐私信息,应归其所有;公司则称,该微信号是根据公司安排基于职务行为所注册;而另一因素又为案件平添了复杂性——《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规定“微信使用权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而该微信号不是该公司使用其名下手机号码所注册……
经办法官表示,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各类权益问题以正面确权的方式予以规定。本案对虚拟财产保护作出了探索,具有风向标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