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付的工程款与当事人计算的应付工程款有29790元差距,双方多次调解进度一直停滞不前。近日,记者从白云区黄石司法所获悉,该所联合黄石街道办事处值班律师成功调解该起工程款纠纷。
双方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
4月17日下午,在黄石街辖内工作的覃某(化姓)到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反映:注册地在成都市的成都某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原约定的工程款与他结算其在广州为公司所做的工程,覃某与该公司广州业务代表刘某(化姓)曾在黄石派出所等部门调解多次,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反映期间,覃某一直控诉该公司,称该公司已付给他的工程款与其算出的应付工程款不一致,还差297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