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北京发文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 规范经营行为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汤立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印发了《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于5月1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该办法旨在加强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共三十三条。其中规定了运营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具体事项、条件及程序,区域性股权市场证券发行条件、合格投资者标准、登记结算要求、中介服务及禁止行为,以及运营机构自律管理、争议处理机制、投资者资金存管制度、风险防控、信息报送要求等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运营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向投资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应当了解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证券发行人、挂牌公司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其他参与者应当如实、充分提示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性质和风险,运营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披露网络平台,供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必要时签署风险提示书,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自主选择等权益。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管理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管理行业标签

妖媚**ne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