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日前,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以下车辆。
一、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
自2023年5月26日起,召回2017年3月28日至2021年6月27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18至2022款路虎揽胜、揽胜运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共计4424辆。召回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28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22、2023款路虎卫士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共计9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