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5日讯(记者顾凡)不到两个月时间,北京伊美康医疗美容门诊部(“伊美康整形”)因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连收两张“罚单”,合计被罚19万元。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伊美康医疗美容门诊部将8位医生的展板张贴在经营场所大厅墙上,向顾客展示、宣传。以上展板由该企业制作,自张贴后一直挂在墙上,展板内容也未变更过。四位医生被某医学会否认其为该医学会相关会员,其中一位医生还被某协会否认其为该协会相关会员。另外一位医生被某学会否认其为中国吸脂与脂肪专家组组长。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该企业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