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深圳证监局多家券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均与分析师研报相关。
深圳证监局表示,东亚前海证券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如未及时更新完善研报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分析师调研活动管理、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欠缺,对研究所员工的考核指标体系不全面、考核留痕不充分等。二是研报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研报质控合规人员配备不够,审核独立性不强,对研报质量和合规性审核把关不严。三是研报制作不审慎。个别研报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未注明信息来源、信息引用有误、底稿不完整等情形。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东亚前海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分管研究业务的高管汪芳于2023年6月12日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