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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这些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强化合规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

  指引全文如下

  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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