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正式推出“北+H”两地上市安排。根据备忘录,北交所上市公司符合香港交易所发行上市条件的,可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向香港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港上市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可按现行制度规则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将围绕高质量推进市场建设的目标,持续深化改革、增强服务能力、完善市场生态,推动国际化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不断迈进,更好服务境内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更多境内外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红利。
作为我国最年轻的证券交易所,北交所肩负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重要使命,是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走国际化道路,是落实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健全市场功能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