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7月10日消息,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对8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竹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屈刚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08年至2020年,屈刚在担任原新港镇竹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秀峰街道竹隐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金、资源,在未与竹隐社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也未向村集体缴纳租金的情况下,私自将社区1亩集体土地出租,并收取“租金”11.67万元。同时,屈刚还利用协助政府拆迁、管理集体和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建设、使用集体土地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06.47万元。屈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屈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衡阳市常宁市胜桥镇文堰村原支部书记刘小凤弄虚作假获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侵吞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16年,刘小凤在担任文堰村支部书记期间,以其配偶的名义违规获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19年,刘小凤利用担任泉堰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侵占合作社种粮补贴资金2万元。2012年至2020年,刘小凤以其本人和配偶名义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贴共计3.68万元。2023年4月,刘小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